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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得出來是 I♥U 嗎? |
PiKaPiKa又叫做光影塗鴉,只要把相機的快門調長,然後拿出發光體揮舞,就可以照出連續的圖案了,很是有趣。我們是這樣做的:一般數位相機選用夜景模式,調成15sec的慢快門,再加上自拍模式(避免按拍攝鍵時的晃動),直接擺在地上拍攝。很簡單吧:)
這個晚上,我和Y先生散步到交大的操場,他便提議我們來玩看看。所以我們就在冷得半死的操場,玩了起來~~(是不是幸好我隨身帶有相機呀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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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張的測試版,我畫了15sec的圓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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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先生一上場就挑戰多筆畫文字,應該可以看得出來是「林」吧! |
文章一開頭的「I♥U」是Y先生的第二個作品,我只能說他是個梗比我多的人。重點是成果還頗不錯的~若不是我不知道他要移動,一開始就不會把他人擺在相片的正中央啦。真可惜~而我們也沒有帶勁到再重寫一次,所以成果就是這樣啦。
原本要叫他寫自己的姓「葉」的,不過難度實在太高,好像在整人,所以直接被否決。哈哈哈~對啦,我們使用的發光體是手機,筆畫不要連接的時候就把螢幕面向自己,就沒有光啦! 超簡單的~ 要玩之前記得把手機螢幕亮度調高,然後把省電模式關掉,才不會亮個三秒手機螢幕就自動熄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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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先生的第三個作品,應我要求寫個「哈」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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